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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弓弩院的私会(下) (第1/5页)
北宋初年,兵器修造的职责,归入三司使下辖的盐铁使中。 盐铁使下,共有七个案,其中,“胄案”执掌“修护河渠,给造军器名物,及军器作坊、弓弩院诸物”。 太祖太宗时,宋军常与辽国开战,武备制造还算精良。 而到了真宗朝,宋辽澶渊之盟後,边事渐息,军器这件事,似乎变得不那麽紧迫了。此时大宋立国已数十年,三司使负责的事务杂冗,加之胄案的主事官员又频频调动,胄案内部开始混乱,乃至腐败。 有的官员侵占良匠的工时,勒令他们为自己家打造家具。有的官员招聘工匠时,尽收些低廉的老幼残弱者,克扣下费用,中饱私囊。 还有些官儿,虽不贪,却是京中达官贵戚的子弟,不过来混个资历等着升迁。 若问他们焚香赏画点茶写词,他们能给你说得头头是道,但一说起兵戈箭矢,他们连能用的是什麽样子都没见过,还怎麽判断优劣、督造尽责? 於是,盐铁使胄案出产的甲胄弓弩刀枪等武器,劣不堪用。 总算,到了熙宁变法时,神宗皇帝废胄案,设立“军器监”,置正副判官各一人,下领丞、主簿、勾当公事等官职。到了元丰年间,正副判官更名为“监”和“少监”。 自此,军器监的运营和发展,被朝廷尊为富国强兵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历任一把手中,出现过吕惠卿、章惇、沈括这样的重量级人物。 而弓弩院,是个时而游离於军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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