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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人力不可抗拒 (第3/6页)
去林云那里说一说这些事,不过,她知道,当务之急是李先生这批货。 她想了想,决定先向林云汇报这个问题。 有机会的话,再给林总上上眼药! 看到郑玉宁放弃找自己求助的念头,转而去敲总经理室的门。 林瑶松了口气,她并不是不想帮郑玉宁,只是现在为时已晚。 为什麽这麽说呢? 在国际贸易中,有一项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条款forceajeurece。 依《公约》规定,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而不承担责任。 但他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意外事故是在签订合同以後发生的; 2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 不可抗力的事故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由於自然力量引起的,如水灾、风灾、旱灾、地震等;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封锁、政府禁令等; 3意外事故的引起没有当事人疏忽或过失等主观因素。 郑玉宁如果去年遇到这种情况,那绝对属於不可抗力,可以与客户据理力争,现如今麽…… 客户一定不会妥协。 原因是,这批货本该在年前出货! 如果没有延期,那麽就不会遇到大雾封港。 造成出货延期,郑玉宁应当担负起一部分责任。 到最後,责任还是在她身上。 既然是郑玉宁自己造成的,没道理让林瑶来帮她擦屁股。 林瑶可不希望以後有收拾不完的烂摊子! 很快,总经理室里传来了林云的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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