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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要买大房子 (第3/9页)
” 间接後果则是,留下来的所有人都和公司签了一份离开公司後多久不得从事同行的所谓保密协议。 由於林瑶手上的客户最多,所以她的协议上年限是最长的:三年! 林瑶有些犹豫,倒不是她想在离开凌云後做点什麽的打算,只是,凌云这种是纯贸易公司,什麽产品都可以经营。 如果她签了这份协议,岂不是意味着离开凌云後就要离开整个外贸行业三年之久? 李仁海小声道:“放心地签吧,这种协议本身就是无效的。” 林瑶想了想便明白过来。 保密,那也得有机密可保才适用。 凌云这样没有专利、没有品牌、没有核心技术的贸易公司,有什麽机密可以泄露? 再说,凌云对员工提出额外的要求,就得作出相应的补偿。 没有任何形式的补偿,却让人承诺几年内不得从事同行,这种霸王协议是无效的。 可是林瑶仍然有些顾虑,法律上无效,但是人情上呢? 简雯曾经对她说过,“我永远不会忘记,在我人生最为灰暗的时候,是卡洛斯向我伸出了橄榄枝。” 林瑶何尝不是同样的道理,在她最落魄,最绝望的时候,是林云给了她新的希望。 如果有一天,她要离开凌云,也不希望和林云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那麽这份协议,她到底是签还是不签? 下班後,林瑶并没有耽搁,她急急忙忙地回到朝阳小区。 不曾想,她刚回到1号楼底下就发现租客小李和一个身高中等,体型已然发福的中年男子状似亲昵地站在那里,像是等了她很久。 林瑶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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