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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府试(下) (第1/4页)
??第70章 府试(下) ??第四场考试,其中有一道判狱题,倒是有些意思。 ??案件的经过是这样的,某王府养了一只丹顶鹤,为圣上所赐,其颈部还戴着御赐金牌。一天,王府的仆从带着丹顶鹤在街上遛鸟,结果不慎被一平民家养的草狗咬伤,然後王府仆从不愿意了。 ??他直接命人将这平民一家都给抓了起来,然後直接将他们送到官府,并写了一张状纸:鹤系金牌,系出御赐,要求判官将平民一家满门抄斩,若你为主审官,会如何判决? ??这件案子,倒是有些意思,判决已经不仅仅局限於案件本身,而是看你倾向於权贵还是倾向於平民。 ??这个案件,完全可以判处将平民一家满门抄斩。因为平民家的狗,咬伤了御赐的丹顶鹤,这是对圣上之大不敬。 ??同时也可以轻轻放过,毕竟是狗咬伤了丹顶鹤,又不是人所伤,没有主观故意性。 ??贾环思索片刻,在草稿纸上写道:鹤系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不关人事。 ??接下来还有几道策论题目,这一次,贾环并没有再碰到相熟题目,不过此时他的时文水平大进,已经达到举重若轻的地步。 ??这些题目,经过他一番深思熟虑之後,皆是轻松作答。 ??下午,等有考生摇铃交卷之後,贾环随之交卷。 ??出来考场,贾环不由一阵恍惚。 ??这次府试考试,到此结束。没什麽意外的话,应该是能通过的,对自己的答题,贾环还是有几分自信的。 ??府试考过之後,就能获得一个童生的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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