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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卫鞅入秦,变法 (第6/6页)
同赏,匿jianian者与降敌同罚。 ??在军队实行二十等爵制。今後将通过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 ??同时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建立军功。 ??还有的则是废井田、开阡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鉴於秦国各地的度量混乱统一秦国各地的度量衡。 ??为了更好的管理秦国的领土,卫鞅决定学习六国的郡县制,将秦国划分郡县,由於现在秦国人少地少,於是只是推行县制,等到以後设立郡制。於是卫鞅下令“集小都乡邑聚为县”全国设立三十一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乾都、乡、邑、聚。 ??同时为了统一全国的思想,下令“燔诗书而明法令”。即放弃儒家的以仁治国的思想,采用法家思想,以严刑峻法管治国家,有功者重赏,有过者则重罚。 ??尽管许多大臣反对卫鞅的一些举措,但是在秦孝公的支持下,这些举措还是强行在全国铺开,卫鞅召集了很多擅长律法的士子,将他们派往全国各地执行变法的举措。 ??至此,秦国这辆钢铁战车,在卫鞅的铸造下,渐渐成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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