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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遗嘱之诉:判决(三) (第3/4页)
顺利,我也有了很多收获。”林仲春将自己昨日看马六娘案子的事情说了出来,“我之前查阅过大靖律法,对於遗嘱方面规定还是有些漏洞。因为地方法规和大靖律法有些许不一致,地方法规规定更细,大靖律法规定更广,所以在应用法律法规对照案件,会面临这败诉的可能。” 沉夫子点了点头,勇於实践,敢於挑战,大胆细致,不错。 他放下筷子,说道:“比如呢?” 林仲春:“就拿我昨天的案子来说,马大强死之前立了遗嘱,请了里正去做公证,但马四还是理直气壮的。若不是马六娘告官,恐怕都拿不回属於她的应继份额。按照马四的泼皮程度,若他耍赖,郭县令能制住他吗?在大靖律法和津渡城地方法规的限制下,若是马四找了讼师,恐怕六娘会败诉。” 大靖律法规定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按长子继承制来实行。 而津渡城地方法规,沿用长子继承制,没有关於遗嘱继承的规定。 地方法规与大靖律法冲突,以大靖律法为准,可这并不代表地方法规就不能用在这个案子里,更别提这不是冲突规定。 所幸郭县令适用了遗嘱指定继承的制度,马六娘才能得到六亩土地的应继份额。 “为什麽不能赢?”这小女娘看问题还是很全面的,昨日的案件其实他也去看了,但只看了前半场,後半场他没看。 就像林仲春所说,马四若是请讼师,在马六娘身无分文的时候, .uukanshu 林仲春又还不是正式讼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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