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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遗嘱之诉:判决(三) (第4/4页)
只能乾着急。 沉夫子仔细为林仲春分析:“如你所说,告官前为马六娘写了诉状书,而後还用官家的手段为其收集了证据,最後就是你教马六娘的说辞,为什麽会觉得自己没有胜算呢?” 林仲春低头,看着碗里的饭菜:“夫子,女子以讼师的身份上公堂真的不能吗?” “你觉得呢?”沉夫子把问题抛给林仲春,她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白色的豆腐送至口中,“不论我给你哪一个答案,你自己都有了回答,我的答案不重要,你的才重要,不是吗?况且,上不上公堂,与你能否参与案件的诉讼过程,有影响吗?马六娘的案子你不就处理的很好吗?” “可我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女讼师,站在公堂的女讼师。” 是啊,她心里有答案的。 她觉得女子可以以讼师的身份站在公堂,就像男子一样,而不是只能写诉状书,站在公堂之外看男讼师在里边为当事人辩论。 女子的身份是限制,职业不是。 在现代,男女都有机会在法院参与庭审,为自己的当事人进行辩护,以得到法律上的公平。 而这虽然不是自己之前所处的时代,但不代表女子不能同男子一般。 林仲春明白了夫子说的话的意思,她脸上露出微笑:“夫子,我会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女讼师的,就像汤明源先生一样,成为最厉害的讼师,写最好的诉状书!” “会的。” 你会的,会像你父亲一样,挑战一切不可能,然後成为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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