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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四章婚姻之诉:闹事(一) (第3/4页)
定。 可有一难题,结婚十二年,婚内无所出,换做是他,定然也会想休妻,但其与华冶为三不弃中的前贫贱後富贵的情形,怎麽解决,需要与军师好好商量。 “你的诉求,本官已了解清楚。然此事还需调查,待本官调查完毕,择日开堂定夺。” “大人,”妇女朝县令磕了三个响头,“民妇家中已无亲人,皆已故去,若被夫家休弃,便再无容身之处。望大人能合理判决,还民妇一个公道,让律法得以普惠民妇。” 县令缄默。 这户人家的事情他略知一二,该女子与她夫婿联手成为津渡城富商,也是此地的佳话之一,那业来酒馆他也是去过的。 县令想叹气,但他现在所坐着的位置,必须让他保持中立。 为官者,依法办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就算怜悯她,也不能被情感左右。 思衬再三,县令拍下惊堂木:“你的诉求本官已经了解,待本官了解事情之後,择日开堂为你主持公道。” 现在也不是说状告就必须将事情处理,得调查後才能处理,否则就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妇人还想再说话,县令却已经退堂离开,故此她也只能离开衙门。 县令不帮她,那她就自己为自己讨回公道! 过几日便是花朝节,林仲春想着上次登山之时答应给孙肇舟他们买的酒, .uukanshu 直到现在还买不上就有点无奈。 这不,沉夫子正好交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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