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姓窃明_第3章 《大明律》任我玩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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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大明律》任我玩弄 (第3/8页)

,还有什麽吩咐麽?”

    ??沈树人靠在红木太师椅上,用笔杆子揉了揉太阳xue:“那就再弄一套……那种规定朝廷各衙门职责范围的文书来。”

    ??沈福想了想,有些不安地说:“没听说过有这样的书,不过,《大明律》里的‘吏律’,好像就有包含了这些内容。要不,我先把《大明律》找来,再找师爷确认一下?”

    ??沈树人顿时有些尴尬,连忙改口:“行了那就先要《大明律》,别的等我看了再说。”

    ??沈福转身就走,沈树人则暗暗检讨:自己对明朝法律的认识,居然还不如一个跟班,竟误以为《大明律》只是刑法。

    ??看来父亲给他新选的跟班,都是家里认真培养过的,至少读过书。

    ??不一会儿,沈福就陆续把《大明律》找来了,前後足有上百卷,看得沈树人一阵头大,但也只能硬上了。

    ??他先提纲挈领翻了翻条目,大致确认了《大明律》其实是一部包含了相当於後世刑法、诉讼法和行政法的综合法律。民法内容也稍微有一点,主要是人身义务和田产认定方面的。

    ??至於为什麽篇幅会这麽多,主要是沈福找来的这些书,不仅包括了洪武年间的本律,还有後来增加的条例——

    ??朱元璋特别厌恶嗣君“变乱成法”,所以《大明律》的条款,两百多年都没允许修改过。但早期法律又太简陋,很多新生事物压根儿没规定,嗣君只好律外加例。

    ??洪武本律才三十卷,弘治年间的《问刑条例》又加了二十多卷,嘉靖、万历两代又各加三十多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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