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重振大明_第97章 协理三法司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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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7章 协理三法司 (第4/5页)

具体安排好,唯有大理寺的事情,还没有具体安排。

    ??袁可立担任协理三法司大臣後,提出的第一件事,就是审判总署设置:

    ??“大理寺现有的事情都交给审刑总署,由左少卿负责。”

    ??“右少卿负责的审判总署,以及各级独立法庭,应该如何设置?”

    ??朱由检道:

    ??“审判总署接到要审判的案件後,根据案件分类,转给专门法庭。”

    ??“按照大明律的吏户礼兵刑工六律,设置职官法庭、民事法庭、礼制法庭、军事法庭、刑事法庭、工程法庭,再专门设立贵族法庭、经济法庭、劳动法庭。”

    ??“这九个法庭都是专门法庭,负责相关案件的审理,任命正五品法官作为审判长,其余品级法官作为审判员,负责案件审判。”

    ??“涉及到的部门,还可以派出陪审员,监督审判工作,发表相关意见。”

    ??又拿出具体案件举例,说道:

    ??“例如阉党的案件,大多涉及官员,由职官法庭审判。涉及吏律规定的官吏职务犯罪案件,都要由职官法庭审判。”

    ??“贵族法庭负责审判贵族、宗室案件,顺天贵族、地方土司身份特殊,也由贵族法庭审判,判决结果出来之後,由朕最终裁决。”

    ??“例如新建伯争袭案,以後就让贵族法庭审判,别让他们时不时在朝廷闹腾,等判决结果出来後,提交给朕再说。”

    ??对新建伯的案子有些厌烦,朱由检特意提了一嘴,又说道:

    ??“民事法庭负责民间纠纷,例如婚姻、户籍、田宅这些户律规定的案件,以及骂人、造谣诋毁名誉等琐碎案件。”

    ??“刑事法庭负责人命官司,以及斗殴伤残等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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