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风俗史(全五卷)_第二十七章《汉族风俗史(第二卷):秦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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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汉族风俗史(第二卷):秦汉 (第6/14页)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仍,社会动荡,传统的婚姻六礼因过於繁缛而无法一一尊行。曹魏时皇帝纳後未见有六礼记载,西晋武帝太康年间,虽提及诸侯婚礼中纳采、告期、迎亲等,但语焉不详。东晋成帝咸康二年(336年)纳皇后杜氏时,才命太常华恒与博士参定六礼之仪。但是,婚姻不遵“六礼”古制的现象却比较普遍。

    ??例如南北朝时的共牢合卺之礼,则不见於“六礼”。共牢即新婚夫妇共用一个牢盘进食,合卺即将瓠一分为二,夫妻各用其一酌酒。这种仪式在南朝齐时变得繁琐而且奢费,当时尚书令徐孝嗣曾向皇帝进言去奢从简,曰:“太古之时,无共牢之礼,三王作之,而用太古之器,重夫妇之始也。今虽以方樏示约,而弥乖昔典。又连卺以鏁,盖出近俗。复别有牢烛,雕费采饰,亦亏曩制。”提出要“婚亦依古,以卺酌终酳之酒,并除金银连鏁,自余杂器,悉用埏陶。堂人执烛,足充燎,牢烛华侈,亦宜停者。庶斫雕可期,移俗有渐。” 《南齐书·礼志上》。从徐孝嗣奏文中可见,南齐同牢之礼,方樏牢烛,雕费彩饰;合卺之时,金银连鏁,杂器豪华,不合古时质朴之义。所以徐孝嗣要求停用牢烛,废除金银连鏁,以恢复合卺同牢的古朴之俗。

    ??又如“拜时妇”、“三日妇”之礼,今人邓子琴解释曰:“拜时妇者,先时遇吉时,或拜新年,女以纱縠蒙首,来至男家,拜见舅姑,即算成礼。拜见後复回女家,以後随时即可迎去。”“三日妇者,因丧乱之故,男女同住一日二日或至三日(亦有未按衾裯者),虽未拜舅姑,或未具六礼,亦成立夫妇关系。” 邓子琴:《中国风俗史》,巴蜀书社1988年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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