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华_第14章 如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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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 如梦 (第1/4页)

    就在家人相聚互相舔舐伤口的第二天,又有一桩祸事降临了,虽然不是降在他们这一家身上,但是也与他们息息相关。  是张赓出了事,而这件事张昭华居然是知道的。

    洪武十五年,张赓代替父亲押夏税去归德州的时候,恰逢州长五十五大寿,这位州长指使他和宁陵县另外一位押送粮食的粮长科敛,摊派到各家各户,给立了个名儿叫“口食钱”,收了钱的州长不久之後就调任外地去了,没想十二年之後,这件事被与他有嫌隙的另一名官员察觉出端倪,然後捅了出来。

    这件事张昭华知之甚详,她在粮长家窗户外面听了个一清二楚。她记得当时张赓说自己并没有敢摊派,而是盘出去了一家铺子,凑了八百贯交了上去,但是宁陵县的那一位粮长,是摊派到辖地的。

    但是此案既然发了出来,这个州长的政敌要把他搞倒,谁还在乎张赓是否清白,张赓只是城门失火被殃及的池鱼罢了,他的长官既然已经定了罪,张赓就是申诉也不会有人查证了。

    张赓被衙役带走之後,李氏就亡魂丧胆了。因为国朝用的是重典,在刑罚上是采取连坐制度的,张赓本来就是代父交粮,此时的粮长制度是世袭的,父亲是粮长,儿子也会是粮长。张从叔的长子张继在国子监,现在任职助教,自然不可能回去继承粮长的位置;次子张赓理所当然可以代替行使粮长职责。

    所以张赓出事,粮长首当其冲也要问罪;那在国子监当助教的张继自然也要被质疑,轻者赶出国子监,重者说不定也要入狱问罪。

    果然不过三两天的时候,就有官差衙役上门,开始抄点张继的宅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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