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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行商 (第2/4页)
彩之分;绸有绫机绸、瑞兽绸;缎有金缕、彩妆等等,五彩斑斓,据说还和从事金箔、销金行业的工匠有关联,这些工匠专门给绸缎上织金。 这些绸缎当然是不禁止制造的,只是禁止不符合身份的人穿戴出来。平民百姓有钱也可以买,留着压箱底就是一种选择,可以给家里的姑娘做陪嫁。 在衣铺老板的忽悠下,王氏卯足了劲儿要给她的囡囡备下几匹上好的绸缎来——当然在张昭华看来这没什麽必要,完全不如现银实在,但是等郑氏取出她的陪嫁里的绸缎来给她看的时候,她觉得有这麽几匹布确实是很好的装点。 当然一匹织金绸缎的价格是令人怎舌的,张昭华仔细掂量过一匹缎子上面金线的重量,约摸用了不足一两黄金,这些工匠实在是太讨巧,能把金线捻地细如牛毛一般,一朵牡丹只是勾勒其边,但是愣是有金光灿灿富丽无边的感觉。 这样一匹绸缎市价二十七两,按此时金银兑换比约是一比五来看,实际上这一匹织金缎子上的金子值五两左右,剩下的缎子本身加上绣工合起来最多算上五两,衣店要净赚十七两纯利润。而像这样的缎子,还经常供不应求。 想到这里张昭华就十分郁闷了——即便是百废待兴的明初,商人的利润都是无法匹敌的。即便皇帝再注重男耕女织,这种小民经济能创造的仅是糊口罢了,依然敌不过商人阶级能创造的利益。 其实早在朱元璋称吴王前,是收官店钱的,甚至後来也有宣课司、通课司。到洪武初年,个别府县税及蔬果,饮食、畜牧诸物,都被皇帝下令禁止了,洪武十三年,又下令军民嫁娶、丧祭之物,舟车、丝布之类,勿征其税。 凡商税三十取一,过者以违令论处。这种商税,可谓是历朝以来最低。 不知道朱皇帝对商人是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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