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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第164章 新律出炉 (第6/6页)
的重罪,被桓熙定性为十恶。 ??触犯十条重罪不得赎罪,哪怕大赦天下,也不在赦免之列。 ??总的来说,《梁律》在这个时代足以称得上是一部优秀的律法。 ??桓熙在审视过後,立即以《梁律》取代《晋律》,在雍、梁、秦三州推行。 ??唯有凉州,依旧奉行《晋律》。 ??凉州由桓熙掌控,但在名义上,依旧是晋国的领土。 ??梁国六部之一的刑部,主要由编修《梁律》的法吏们组成,毕竟没有人能比他们更精通《梁律》。 ??桓熙将刑部尚书留给了桓济,虽然桓济一直在屍位素餐,但他终究是名义上的主事之人,作为兄长,桓熙不能忽视他的那份功劳。 ??而桓济起初负责修订律法,还是抱有很高的热情,学习了许多律法知识,只是後来发现这是桓熙故意闲置自己,这才自暴自弃。 ??王猛兼领吏部、户部,这自然是桓熙对他的信任,谢艾担任兵部尚书,而礼部尚书则由孔汪担任。 ??这些年来,桓熙在重用北方人士的同时,也没有忘记派人在江南征辟僚佐。 ??孔汪就是响应桓熙征辟,北上投奔的众人之一,此人品学出众,以敢言直谏而着称。 ??而工部尚书,则由荆州人车胤担任,车胤时年二十一岁,非常的年轻。 ??当然,在一个政权的新兴阶段,用人的标准始终是能者上,庸者下,而不是去看他的资历、年纪。 ?? 第二章在晚上七点 ??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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