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我的权臣父亲_165.第164章 新律出炉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165.第164章 新律出炉 (第6/6页)

的重罪,被桓熙定性为十恶。

    ??触犯十条重罪不得赎罪,哪怕大赦天下,也不在赦免之列。

    ??总的来说,《梁律》在这个时代足以称得上是一部优秀的律法。

    ??桓熙在审视过後,立即以《梁律》取代《晋律》,在雍、梁、秦三州推行。

    ??唯有凉州,依旧奉行《晋律》。

    ??凉州由桓熙掌控,但在名义上,依旧是晋国的领土。

    ??梁国六部之一的刑部,主要由编修《梁律》的法吏们组成,毕竟没有人能比他们更精通《梁律》。

    ??桓熙将刑部尚书留给了桓济,虽然桓济一直在屍位素餐,但他终究是名义上的主事之人,作为兄长,桓熙不能忽视他的那份功劳。

    ??而桓济起初负责修订律法,还是抱有很高的热情,学习了许多律法知识,只是後来发现这是桓熙故意闲置自己,这才自暴自弃。

    ??王猛兼领吏部、户部,这自然是桓熙对他的信任,谢艾担任兵部尚书,而礼部尚书则由孔汪担任。

    ??这些年来,桓熙在重用北方人士的同时,也没有忘记派人在江南征辟僚佐。

    ??孔汪就是响应桓熙征辟,北上投奔的众人之一,此人品学出众,以敢言直谏而着称。

    ??而工部尚书,则由荆州人车胤担任,车胤时年二十一岁,非常的年轻。

    ??当然,在一个政权的新兴阶段,用人的标准始终是能者上,庸者下,而不是去看他的资历、年纪。

    ?? 第二章在晚上七点

    ??

    ??

    ??(本章完)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