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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汉族风俗史(第四卷):明代 (第7/16页)
大,非曩月一寸之冠,一尺之服矣。”周晬礼上流行最普遍的礼俗是“抓周”。抓周,清使又叫“拈周”,“试周”,“试晬”等,是一种卜定婴儿未来前途职业的礼仪习俗。此俗最晚出现於南北朝时期,至清时仍有延续,且没有太大的变化。 ??7.男子贺号、女子开脸 ??古代汉族男子“二十而冠” 《礼记正义》卷二八《内则》。,而“冠者,礼之始也” 《礼记正义》卷六一《冠义第四十三》。,通过冠礼,则意味着已是成人。因此冠礼成为古代汉族社会极为重要的人生仪式之一。自唐宋以降,冠礼渐废。到了清代,部分文人痛感“少长之节废,而俗不知让”,实由源自冠礼之废,故提倡恢复冠礼。如雍正、乾隆年间,直隶威县有刘调赞着《礼仪着》三卷,其中《冠礼》一卷详细记述了冠礼的有关细节。“其友田夔庵慕之,令其子莘蓝等皆行行冠礼,并请刘调赞为宾云。” 民国《威县志》。顺德府“士大夫家偶有行者,只具牲醴酬祖。” 乾隆《顺德府志》束鹿县“男子十五至二十届冠期,卜吉,束发加冠,即古三加遗意。” 嘉庆《束鹿县志》。四川犍为县士大夫家间有行冠礼者,“届期,延里中有齿德者为宾,娴礼乐者为赞。冠毕,赠以字,如《家礼》。” 嘉庆《犍为县志》。而一些地方虽冠礼不行,但某些习俗则多少反映出古代冠礼之遗风。如山西大同县,“冠礼虽久不行,然子初生,取乳名,呼不连姓;及就傅,始名连姓呼之,曰官名;成童後,所业稍定,乃字,仅朋辈呼之,父师之前仍名也。此犹有古意也。” 道光《大同县志》。直隶亦多有“送号”、“贺号”之俗,即男子20岁而字,邻里族党将所有及冠者的年龄、名字书於红纸,榜示通衢,亲友具酒食相贺,可知其为冠礼之遗风。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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