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风俗史(全五卷)_第三十八章《汉族风俗史(第三卷):隋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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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章《汉族风俗史(第三卷):隋唐 (第10/17页)

民百姓,凡有数世同居者,史官亦有所记载:“唐受命二百八十八年,以孝悌名通朝廷者,多闾巷刺草之民,皆得书於史官。”据唐代史官留下的记载,唐代平民百姓而数世同居者,全国只有36个家族。 《新唐书·孝义传》。

    ??2.聚族而居

    ??隋及唐初继承魏晋南北朝以来长期形成的历史格局,着名的世家大族过江则有王、谢、袁、萧等“侨姓”;东南则有朱、张、顾、陆等“吴姓”;山东则有王、崔、卢、李、郑等“郡姓”;关中则有韦、裴、柳、薛、杨、杜等“郡姓”;代北则有元、长孙、宇文、於、陆、源、窦等“虏姓”。《新唐书·儒学传中》。这些家族各有郡望,如过江侨姓中的兰陵萧氏,山东郡姓中的太原王氏,关中郡姓中的弘农杨氏等。关中郡姓中的京兆万年韦氏、京兆万年杜氏世为望族,聚居长安城南,故其地以二族姓氏命名,一曰韦曲,一曰杜曲,两地东西相望。在唐代,此二族显官辈出,且其驻地与宫廷近在咫尺,故有“城南韦杜,去天尺五”曾糙:《类讫》卷二九。的谣谚。

    ??3.重视家法

    ??这些聚族而居的宗族长久维系在一起,保持家声不辍,与他们有严格的家规家教有关。从史料上看,很多家族都有重视家规、家教和家训等风俗。有的家族,把家规、家令发给每一个第子,人手一册,如代宗朝监宗御史穆宁,“尝撰家令训诸子,人一通” 《新唐书·穆宁传》。。又如德宗时宰相崔佑甫,“世以礼法为闻家。”《新唐书·崔佑甫传》。流传至今的唐时祖籍为京兆华原的《柳氏家法》曰:

    ??夫门第高者,一事坠先训则异它人,虽生可以荀爵位,死不可见祖先地下。门高则自骄,族盛则人窥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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